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註冊組|
一、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27日高市教中字第 11139936700號函辦理。
二、貴校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高雄市且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 (不含私立國中)者,請轉知填寫旨揭表格,並於112年1 月13日(星期五)前,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該市該學區 所屬國中,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(無則免填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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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2-0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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