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資訊組|
一、依據智財局115年4月23日智著字第11560006360號函辦 理。
二、因應遠距教學需求,111年6月15日發布修正著作權法第46 條至第48條規定(全國法規資料庫,針對學校課堂教學延伸的遠距教學,增訂可合 理使用他人著作之規定。為協助各級學校及相關教育人員 了解著作權法規及著作權基本觀念,智財局辦理旨揭說明 會資訊如下:
三、本說明會內容與教師教學實務及著作合理使用密切相關, 為增進教師相關法規知能,惠請貴校同意核予參與教師公假出席。
四、檢附本案原函及說明會活動資訊各1份,如有未盡事宜,請 逕洽智財局彭先生,電話:02-23767146、電子郵件信箱: seedp00853@tipo.gov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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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0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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