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張偉諸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衛生組|
說明:
一、依據《學校衛生法》、《學校餐廳廚房員生合作社衛生管 理辦法》及《臺北巿食品安全自治條例》辦理。
二、因應國內出現疑似非洲豬瘟案例,農業部於114年10月22日 啟動「全國豬隻禁運禁宰5天,視情況延長」及「禁止使用 廚餘養豬」等作為,防堵疫情擴散。
三、為保障學生食的安全,本市學校午餐均使用具「三章一Q」 認證之國產溯源食材,肉類來源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 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(TAP)標章,或國產生鮮豬肉追 溯碼等食材;如學校使用溫體豬肉,應暫停使用,並視疫 情狀況再行調整。另請學校督導供餐廠商使用肉品應提供 來源證明及溯源資料,確認所有肉品均由合法屠宰場供應,落實留存查驗紀錄及校園食材登錄平臺登載食材相關 資訊,確保肉品安全無虞。
四、於防疫應變期間,各校得視情形調整菜單,以雞肉、魚 肉、豆製品或蛋類等食材替代,確保學生膳食蛋白質攝取 均衡。倘有豬肉供貨不足情形,亦請學校給予團膳廠商彈 性調整菜單之空間。
五、考量廚餘為非洲豬瘟疫情主要傳播途徑之一,依據教育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36012 號函,請各級學校參考「各級學校因應非洲豬瘟疫情之自 主檢核表」成立工作小組,依廢棄物清理法委託合格業者 處理廚餘,並配合環保主管機關防疫因應措施清運處理, 以下事項請各校落實配合辦理: (一)宣導廚餘減量及正確回收觀念:請加強宣導「惜食減 量,減少廚餘產出」、「生豬肉、內臟及其製品勿丟廚 餘桶,請併入一般垃圾」、「熟廚餘瀝水後再丟」之觀 念,落實正確回收。 (二)掌握廚餘流向及落實自主檢核:請各校(園)參考自主 檢核表落實自主管理。
六、請協助透過各項管道廣為宣導,如課程、活動、網站或進 修部等,積極運用下述相關資料,落實防疫宣導及裁罰資 訊: (二)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之「非洲豬瘟教育專區」 (https://cpd.moe.gov.tw/article?pltid=230),其 中「宣導品下載」及「影音專區」項目,置有各項防疫 影音及電子宣導品,包含多語言(含越語、英語、客 語、臺語等)之插播卡及影片等。 (二)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置之「非洲豬瘟資訊專區」 (https://asf.aphia.gov.tw/),其中「宣導資料」項 目項下,提供各式平面文宣、影音專區資料及相關裁罰 規定注意事項。 (三)依據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 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,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 境者處新臺幣(以下同)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 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 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、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;外籍 人士不具居留證,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 者,拒絕其入境。
七、請本市非學實驗機構團體之學籍學校,協助通知設籍之實 驗機構團體配合辦理。另幼保機構如有疑問,請洽本局學 前教育科承辦人,電話: 02-27208889轉6387。
八、檢附教育部新聞稿及各級學校因應非洲豬瘟疫情之自主檢 核表各1份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27|
{{ $t('FEZ005') }} 82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