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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士林區三玉國民小學

輔導室公告

特殊教育在職教師加註需求次專長學分班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特教組|

一、依教育部114年12月23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42603352 號 函辦理。 

二、旨揭學分班規劃說明如下

 (一)薦送資格對象:具特殊教育學校(班)教師證書且為國 小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組,並任職於中小 學或特殊教育學校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。

 (二)修習課程學分數:最低應修12學分,教師於修畢課程 後,於特殊教育學校(班)教師證書註記修習之需求次 專長。

 (三)開班時間及費用:將視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4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,開班費用由教育部支應,學員無須支付學分費。 

三、若有需求請洽輔導室特教組(分機743)

 四、檢附教育部原函及薦送表各1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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